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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园 管委会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8-10-25 21:25:23 来源: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为推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培养与提供大学生就业力,贯彻落实历下区政府就业创业工作部署,根据“大学生创业园”共建协议与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大学生创业园的日常管理机构,学校分管校长任主任;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和学校就业指导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就业指导处副处长、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成员,分别兼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创业教育与培训部、创业项目管理部、协调联络信息部、综合保障服务部和创业导师委员会,具体实施管理和服务。

二、“管委会”在学校和历下区政府监督和指导下全面负责创业园建设、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协调指导服务机构保证创业项目依法自主运营,并保障各方的利益。实行定期例会制度,通报园区运营进展,集体协商研究决定园区重大事项。实行定期汇报制度,重大事项及时上报请示。

三、管委会的职能

(一)准确把握和及时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研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推动创业园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制定创业园章程及其相配套的管理运营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和实施。

1.学校和历下区政府分别招标引入专业创业教育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合作组建园区“创业学院”,分别制定并指导实施《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历下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共享资源,分别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培训,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培训。

2.制定并指导实施《济南市历下区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指导大学生进行创业体验和创业实践,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3.制定并指导实施《济南市历下区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遴选创业导师,构建创业导师团队,组建创业导师专业委员会并进行考核管理,协调创业导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4.制定并指导实施《.山东财经大学历下大学生创业园示范企业引入管理办法》,引入部分有代表性的社会企业作为示范企业,监督指导其为入园学生项目提供示范、合作、及见习、就业和创业等服务。

(三)执行学校和历下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协调落实与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的各项工作(如实习、实践),落实政府就业创业政策性项目,积极争取并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与措施,为创业园各层级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全面管理“综合保障服务区”,协调引进工商、税务、金融、物流、通讯、饮食、卫生清洁、安全保卫等服务机构,监督其提供优质服务。

1.引进历下区工商管理机构和税务机构,为创业园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政府公共服务。

2.引进银行机构,提供金融业务和理财服务;引进邮政或物流机构,提供及时便捷物流服务;引进通讯和网络服务机构,提供移动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服务,构成创业园社会服务体系。

3.引进餐饮服务公司,提供安全、卫生、便捷、高质的餐饮服务;引进物业公司,清理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公共设施,提供传达和安全保卫。形成配套有效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

(五)“管委会”办公室代表“管委会”具体履行职责,指导创业教育与培训部开展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模拟实训、见习,组织创新创业学术和沙龙活动等;指导创业项目管理部组织遴选、考核各类创业项目,协调和监督政策落实和服务效果等;指导协调联络信息部管理创业网站、对外宣传和接待来访,配置各类社会资源等;指导综合保障服务部管理餐饮、物业等机构的服务工作;直接指导创业导师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创业园财务与资产管理

(一)创业园的财务管理。创业园资金根据其来源由山东财经大学和历下区人社局分设账页或账户进行管理。创业园所有业务资金往来和经费结转由创业园“管委会”会议决定。并严格遵守双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创业园资产管理。园区进行改造前的固定资产由山东财经大学资产处管理;园区改造时新引入固定资产且在协议期内由历下区人社局管理,到期后转为学校资产。

五、管委会工作人员管理与奖惩

(一)创业园管委会成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干事创业的精神,系统的政策理论水平,精湛的业务能力,公正廉洁的形象。

(二)创业园管委会成员要依照法规法纪和创业园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恪尽职守,自觉接受学校和历下区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指导,对违规违纪者依法依规处理。

(三)根据创业园运营情况和管委会成员履职情况,给予管委会工作人员适当的年度补贴或奖励。